轮子转起来才能解决成果转化和高质量成果产出的问题
群里发了一篇文章,叫做《山上没柴,何必使劲研究如何磨刀》。作者对最近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黄振先生关于技术转移与转化的提案内容提出反对意见。
据报道,黄校长的提案内容大致包括: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技术转移中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权属问题的突破
二、搭建好技术转移中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桥梁,构建技术转移职业体系
三、搭建好技术转移中从实验室成果走向产品的桥梁,创新科技成果培育和孵化的模式
四、助力打造好按市场机制运行的“技术转移” 信息与服务平台
《山上没柴,何必使劲研究如何磨刀》一文对于上述提案可以说是“嗤之以鼻”。但我看了文章,觉得这篇文章还不如黄校长的提案。我也说几句吧。
1. 成果转化和高质量成果产出是一回事,不应该被割裂。没人反对成果转化是面向市场的,是要解决真实生产生活需求的,那自然就对于成果质量有相应的要求,否则就没人买单;另一方面,成果怎么就能转化,怎么就能从实验室到市场上去呢,这个过程同样有很多问题要解决,怎样识别市场需求,如何找到客户,如何经营管理,如何组织生产经营,如何激励相关方等等。这是个系统问题,不是静止的/片面的就能认清的问题,要动态地/全面地看待。文章作者显然忘记了辩证法,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
2. 作者对于黄校长的提案是全面反对,认为黄校长对于成果转化的问题就提错了,因而给出的解决办法诸如产权改革/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等当然就都是没用的。作者认为“科研院所产出货真价实的技术成果才是技术转移的根本问题所在”。这观点也没啥新意吧,我明白,而且我猜黄校长也不会不明白。关键是怎么解决这个所谓根本问题呢,我以为作者在这儿能给点啥有新意的办法,可惜并没有,他说“重视创新创造,专心创新创造,真心实意地搞创新创造,才是解决成果转化/技术转移问题的根本出路”,这不是废话吗!我看这篇文章才是缺乏真心诚意吧!
3. 科学家不断滴搞出所谓高质量的科技成果是生产力问题。如何促进生产力,要从生产关系下功夫。所以,包括黄校长的提案在内的很多意见其实都是在改革生产关系,这思路是没错的。这些年不论是法律层面还是政策层面,给出了不少有关鼓励和支持成果转化的办法,也是这么个逻辑。比如科促法关于成果转化奖励的规定,比如财政部关于科技成果三权下放的规定。还记得“如何分蛋糕决定蛋糕能做多大”这个道理吗,公司做股权激励就是基于这个原理,我觉得成果转化这件事也适用。所以,奖励这个办法是对的,通过分蛋糕来激励成果转化,进而激励科学家搞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成果,这个闭环没毛病。这就像一个轮子,他转起来,转化问题和高质量成果产出的问题才能解决。
4. 说到这儿,我不得不批评一下这篇文章的标题《山上没柴,何必使劲研究如何磨刀》。貌似有理,其实不然。想想看,山上为啥没柴,或者说为啥没有足够多的柴?难道不是因为没人砍吗,或者没人会砍吗?如果有足够人需要柴,又有足够人会砍,我相信山上的柴火自然就会多起来!所以,磨刀的功夫还是要使劲研究的。
5. 前阵子科技部等9部门公布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搞“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我理解,其基本思路并没有跳出上述那个闭环。然而,这么操作是否具有合目的性,就存疑了。先不纠结概念细节,如果一个单位搞了这个混合所有制,一项成果就从单位一个主体变成两个甚至更多个,这个跟之前的转化收益奖励有根本不同,它不仅是利益分配,同时还有权力分配,比如处分权。那我觉得,从决策效率角度看,分权还不如集权。也就是说,利益分享合理,但权力分散不合目的。这跟股权激励很像,但也有不同,公司作为一个非常成熟的组织体系,要有一套完善的治理体系,用来解决权力安排的问题,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如果没有配套的治理体系,恐怕是要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南辕北辙。
6. 至于其他环节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我并不像这篇文章作者那样全面反对。我同意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介机构、风险投资等方面存在短板,这些都是做好成果转化工作必须的生产要素,都是生产关系里面要探索解决的。绝不是不痛不痒反复强调要重视,要专心,要真心诚意就能实现的。而且,原则呢,是同意黄校长的说法,这些问题都得是市场主导。
总之,人家黄校长只是给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算是建设性意见,而这篇文章呢,除了吐槽,就是废话,所以我说还不如人家黄校长的提案。
我的意见呢就是,成果转化和科研不是割裂的,是连在一起的,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都得系统考虑;如何不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涉及整个链条各个环节,科研经费管理/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与激励/国有资产监管/…………等等,每个方面都得理顺,每个环节都有工作要做,咱们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战线上的战士,思考和讨论这些问题也不要厚此薄彼。
点击链接阅读其他文章: